2024-04-20 Sat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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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 > 綜合接待 > 投訴和建議的轉介處理

假如你想向政府公共行政部門提出投訴或建議,請聯絡我們。

聯絡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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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臨: 接待櫃台: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
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(星期六、日及政府假期休息)
  - 電話:(853) 8866 8866(非辦公時間設有留言服務)
  - 傳真:(853) 2835 3355
  - 網上意見箱
  - 郵遞:免付郵資,信封上只須寫:“政府資訊中心”或“CIP”

轉介及轉達答覆的時間

  將市民的投訴和建議轉介予專責部門 正式立案日起計6個工作天內將問題轉介予專責部門註1(服務承諾)
  將專責部門的答覆轉達予市民 3個工作天內以電話轉告 註2(服務承諾)
  6個工作天內以書面轉告註2(服務承諾)

註1:

本中心在市民提供足夠資料的情況下,方能為有關問題立案和作出轉介處理。因此,市民對公共部門提出投訴時,應儘可能指出針對的事項及其發生的時間、地點或涉及人物等;提出建議時,應陳明具體內容。此外,還應注意以下幾點:

  (a) 如果以匿名方式提出,專責部門可能不予處理;
  (b) 如果要求個人資料保密,本中心會根據個案的實際情況作出指引;
  (c) 如果投訴的問題涉及直接、個人及正當利益時(即直接涉及立案人的個人利益且受到行政行為侵害時),必須提供立案人的個人身份認別資料,最少要具姓名和地址。

註2:

如要求把專責部門的回覆翻譯為另一種官方語言或英語者,時間會延長5個工作天。